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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围村”顽疾待根治
2021-12-08 | 来源:广西政协报

自党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各地主动入位,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已取得初步成效,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文明新风日益显现。但也应该看到,当前新农村建设仍存在较多短板,其中“垃圾围村”现象依然存在。

通常人们进村入户或者路经村庄,看到的大多是比较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让人心情豁然开朗,但到了较为偏远的村屯时,映入眼帘的可能是另一番光景:地面污水横流,垃圾乱堆。这种脏乱差现象,时下仍有存在。

根治“垃圾围村”顽疾,需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治理手段。农村垃圾问题要像设立疾控机构一样,从机制上自上而下予以解决。地方政府要完善制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政府法规,把农村环保的地位提升到与城市相同的位置,做到城乡“一视同仁”,在乡镇一级设立垃圾治理专门机构,政府从机制上包括乡村环卫工人的聘用配备、公共财政的支持机制等,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定点堆放、定时清运和处理等问题。

根治“垃圾围村”顽疾,需要引入社会力量拓宽治理渠道。近年来,国家层面上重视环境保护,给予了诸多优惠政策,具有盈利性质的环保企业也应运而生。广大农村地区因为没有像城市一样的垃圾处理站,地方政府引入这类环保企业,统一分类回收垃圾,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将其转化为可二次利用的资源,基本能够做到无害化处理。这样既能缓解政府处理农村垃圾的压力,又能让无用的垃圾得到“重生”,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根治“垃圾围村”顽疾,需要提高村民文化素养维持治理成效。提高农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让村民懂得打扫卫生不能仅仅局限在自己家里,如果周围环境不好也会影响到自身健康。引导群众养成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更要“化害为利”,比如,沿海渔民可以把死鱼死虾放入坑内发酵用作农肥,山区的牛粪猪粪用于建沼气池或者堆肥,实在无用的其他垃圾再由专人清理。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垃圾治理是关键环节。通过根治“垃圾围村”顽疾,让文明之光照耀乡村每一个角落。既能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活环境,又能提高文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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