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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城市的根与魂”
——钦州市政协提案助力“灵山人”遗址保护利用
“广西‘灵山人’遗址是与北京周口店遗址齐名的古人类遗址,是中国南方最重要的古人类发源地之一。加快推进‘灵山人’遗址保护和利用,有利于树立历史自信、文化自信。”日前,钦州市政协委员潘有南在该市政协《推进“灵山人”遗址的保护和利用》提案办理协商会上表示。
“灵山人”遗址位于灵山县城郊东面的马鞍山,山下有数个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溶洞,洞洞相通。1960年,广东师范学院、广东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先后组织专家对马鞍山的东胜岩、葡地岩、尽头岩进行考古发掘,发现被专家研究鉴定为更新世末期的人骨化石,至少已有两万多年历史,推断为“骆越人”的祖先,命名为“灵山人”。1960年11月,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公布“灵山人”遗址列为广东省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灵山人”遗址为第五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协商会上,大家围绕“如何加快‘灵山人’遗址的保护和利用”提出了很多意见建议——
“作为人类文明发源地,‘灵山人’遗址这么好的资源,如果不利用起来发展文旅产业就太可惜了。”
“《推进‘灵山人’遗址的保护和利用》提案也得到自治区政协立案。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要积极对接该提案的承办单位自治区文化旅游厅,争取上级的支持,上下联动,通过积极申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方式,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
“市、县要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尽快开展考古挖掘。同时,借鉴‘北京人’遗址的保护、利用先进经验,争取将‘灵山人’遗址列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起点、高标准规划设计,建设集文化、旅游、研学为一体的文物保护遗址公园博物馆。”
……
针对与会人员所提的建议,灵山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成立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专班,加快推进遗址申报立项。县有关部门还加强了遗址现场管理和巡查工作,要求占用遗址土地的单位限期搬离,避免人为损毁。
“‘灵山人’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并非一个县、一个单位就能做好。”市政协副主席王文远建议,市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分工协作,宣传及文化部门负责遗址文化的挖掘和宣传策划,发改部门负责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申报,住建部门负责将遗址公园纳入城建项目推进,共同做好文物保护性开发,留住城市的根与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