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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河池市政协聚焦“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献策出招
河池讯 “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科技、竞争、带富、防范’五项能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6月30日,河池市政协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与会委员围绕“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注入乡村振兴新活力”主题积极建言献策。
近年来,在河池市大力支持培育下,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引领带动能力不断增强、产业化经营不断提高、品牌效益不断提升。目前,河池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破8000家,出资总额突破300亿元,带动脱贫村800多个、农户约7.5万户30万人实现增收。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三品一标”认证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达162家;获得农产品注册商标的合作社20家,获得注册商标产品42个;获得认证长寿·生态·富硒农产品品牌163个;入选“广西好嘢”农业品牌28个,获“圳品”农产品认证29个,已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推动力量。
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乡村振兴增添强劲动力,今年3月以来,河池市政协组成调研组,分别深入到环江、南丹、天峨、都安、东兰等县(区)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掌握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广泛征求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市政协委员围绕调研主题,结合各自熟悉的领域,对河池市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意见和建议。比如,市政协常委、宜州区政协主席韦茂明在调研中了解到,河池市近年来在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弱、散、小、空”,“空壳社”“僵尸社”现象依然存在。对此,他建议,加大“土地流转、人才培养、规范管理、利益联结、金融支持”五项支持力度,全面提升“经营、科技、竞争、带富、防范”五项能力。而针对部分委员在调研中发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准入门槛低、发展层次要求不高,外部监管不到位;重发展、轻规范,重数量、轻质量,重项目安排、轻运作指导;品牌影响力不够等问题,市政协常委黄小耿、苏翠芬等则提出“强化动态监测机制和降级退出机制‘两个’监管,对‘假、冒、空’的合作社进行清理、摘牌、除名,精准做到扶持一批、注销一批”“抓营销树品牌,重点建设‘河池寿乡系列’‘河池桑蚕茧’等公用品牌,推进特色品牌纳入‘广西好嘢’品牌目录和‘圳品’认证,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等意见建议。委员们一致认为,要紧密结合河池市情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以政策为导向提高吸引力,以资金为保障增强源动力,以产业为抓手增强硬实力,以人才为支撑增添新活力,以科技为引领提升品牌力,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主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