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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联合政府”与“五一口号”的由来
1944年8月17日,毛泽东在中共党内提出建立联合政府的设想。9月4日,中共中央向在重庆的中共代表团林伯渠等发出指示,认为改组政府的时机已成熟,可正式向5日开幕的国民参政会第三届第三次会议提交改组政府的主张。14日,林伯渠电告延安:民盟等中间势力“不赞成我用党的名义正式向参政会提出,因为这样会引起大争论,他们不便表态。他们赞成我在大会报告中顺便提出。”15日,毛泽东复电林伯渠等中共代表要他们“斟酌情形决定”。当天,林伯渠代表中共在向参政会作国共谈判经过这一专题报告时提出,“希望国民党立即结束一党统治的局面,由国民政府召集各党、各派、各抗日部队、各地方政府、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国事会议,组织各抗日党派联合政府。”
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联合政府主张正式提出后,立即引起了国内外的强烈反响。各党派各阶层的代表人士纷纷集会,抨击国民党一党专政,拥护中共提出的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经过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争取民主的斗争,国民党当局被迫同意结束“训政”,召开政治协商会议。1946年1月10日,有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青年党和社会贤达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开幕。但会议通过的五项协议墨迹未干,国民党政府就公然撕毁协议,发动全面内战。
1947年10月27日,国民党政府宣布民主同盟等为“非法团体”,强令其解散。民主党派期望国民党实行民主的幻想彻底破灭。
1947年人民解放战争转入战略进攻后,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提出,“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共产党坚持实行民主联合政府主张,与国民党的独裁专制和倒行逆施形成鲜明对照,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彻底转向了中国共产党。1948年1月,民盟领导人沈钧儒等在香港召开民盟一届三中全会,恢复民盟总部,宣布要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1月1日,国民党民主派内部实行联合,在香港正式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宣布赞成中共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纲领。
1948年4月25日,毛泽东致电在西柏坡的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等,通知即将在城南庄召开书记处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就是,“邀请港、沪、平、津等地各中间党派及民众团体的代表人物到解放区,商讨关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并成立临时中央政府问题。”4月27日,毛泽东致信晋察冀中央局城工部部长刘仁,又对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信中说,这个准备邀请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来解放区召开的会议,“名称拟称为政治协商会议”。
194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毛泽东决定用发布口号的方式来表达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联合政府的政治意图,于是亲自起草了《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4月3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在河北阜平县城南庄召开。会议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五一口号”,其中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5月1日,口号以“新华社华北三十日电”的方式在《晋察冀日报》第一版头条位置发表。同一时间,新华社广播电台也进行了广播。当日,毛泽东致函李济深、沈钧儒,进一步说明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相互合作,讨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业已成为必要,时机亦已成熟”。
“五一口号”一经发表,就得到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海外华侨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第二天,在香港的各民主党派即集会讨论,一致认为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建立民主联合政府是中国“政治上的必须的途径”。5月5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李济深、何香凝,中国民主同盟沈钧儒、章伯钧,中国民主促进会马叙伦、王绍鏊,中国致公党陈其尤,中国农工民主党彭泽民,中国人民救国会李章达,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蔡廷锴,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谭平山,无党派民主人士郭沫若等,从香港联合致电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盛赞“五一口号”,赞同召开新政协,赞同成立民主联合政府。5月7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号召台湾同胞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五一口号”。5月23日,中国民主建国会在上海秘密举行理监事会,决议“赞成中共‘五一口号’,筹开新政协,成立联合政府”。并由驻香港代表章乃器、孙起孟向中共驻香港负责人表示响应“五一口号”。6月,在香港的各界民主人士柳亚子、茅盾、朱蕴山、胡愈之等125人,妇女界代表何香凝、刘王立明等232人,也相继发表声明,热烈响应“五一口号”。总部在北平的九三学社,处于国民党高压统治之下,不便发表公开声明,直至北平和平解放前夕,才得以在报纸上公开发表《拥护中共“五一”号召暨毛泽东八项主张的宣言》。1949年1月22日,到达解放区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谭平山等55人联合发表题为《我们对于时局的意见》的声明,明确宣告:“在人民解放战争进行中,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贯彻始终,以冀中国人民民主革命之迅速成功,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1月27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沈阳发表《对时局的声明》,强调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必须在中国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共领导下,才有不再中途夭折的保证”。 这些声明,是我国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第一次明确提出在政治上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政治基础。因此,各民主党派历代领导人都有一个共识:“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历史的选择、自觉的选择、正确的选择。”
“五一口号”发布后,当年8月至1949年8月,应中共中央邀请,经上海、香港党组织周密安排,华北局、东北局密切配合,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华侨代表陆续从香港及国民党统治区到达东北解放区的哈尔滨、华北解放区的河北平山县李家庄,参与新政协的筹建工作。
1949年9月,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宗教界、海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代表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开幕。新政协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掀开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历史篇章。
70年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已经成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多党合作事业正稳步走向光辉灿烂的未来。
八个民主党派排序的由来
在中国政党体制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八个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习惯的排列顺序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这样的排列顺序是根据各民主党派及其代表人物参加民主爱国斗争的历史与行动,并经过充分协商的结果。
响应“五一口号”时部分民主党派的自行排序及响应先后是确定八个民主党派排序的重要基础。
1948年5月5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李济深、何香凝,中国民主同盟沈钧儒、章伯钧,中国民主促进会马叙伦、王绍鏊,致公党陈其尤,中国农工民主党彭泽民,中国人民救国会李章达,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蔡廷锴,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谭平山,无党派郭沫若,在香港联合致电毛泽东,盛赞中共“五一”号召,并通电全国响应(简称“五月五日通电”)。5月7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积极响应“五一口号”。5月23日,中国民主建国会在秘密召开的常务理监事会议上作出决议:“赞成中共‘五一’号召筹开新政协,成立联合政府,并推章乃器、孙起孟为驻港代表,同中共驻港负责人及其他民主党派驻港负责人保持联系。”
根据各民主党派响应“五一口号”的顺序,形成了民革、民盟、民进、致公党、农工党、救国会、民促、民联、台盟、民建的排序。
筹备新政协过程中各民主党派的排序有所调整。1948年9月18日,当由香港北上解放区的第一批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等已经起程但尚未到达之际,中共中央即致电东北局,要求在民主人士到达哈尔滨后,由高岗、洛甫、林枫代表东北局,征询他们对召开新政协会议的意见;当北平民主人士符定一、吴晗、刘清扬等到达河北省平山县李家庄后,周恩来多次前去看望,听取他们对筹备召开新政协的意见。随后,周恩来根据自己以及中央统战部同在李家庄的民主人士的会商情况,拟定了一份《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文件草案,经毛泽东审定后,于10月8日以中共中央名义电发东北局高岗、李富春,向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征求意见。在这一文件中明确提出“中共及赞成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第五项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为新的政协筹备会参加人员。这事实上基本确定了多党合作中参加党派的基本条件、主要标准和主要范围。在文件的附件《提议邀请参加新政协的单位表》中,对各民主党派的排序是:民革、民盟、民进、致公党、农工党、救国会、民促、民联、民建。此顺序的主要依据在“五月五日通电”基础上以各民主党派响应“五一”号召的先后次序。
为了使新政协参加党派更具有代表性,中共决定对所拟新政协参加单位进行充分协商。中共在《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中特别指出:“所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单位是否适当,有无增加或减少,均请诸先生考虑见复。”
当时,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大多尚在香港或正在北上解放区途中,沈钧儒等人希望中共能将《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文件草案转发香港,以征求在港民主人士的意见。于是中共中央很快于10月30日致电香港分局,着其即抄送在港的各党派人士,“并由潘汉年、连贯分访他们或邀请他们一起聚谈,征询他们意见。”
从1948年9月至1949年1月,共有三批民主人士从香港北上到达东北解放区,中共中央指派东北局负责人高岗、李富春组织了两场座谈会,就新政协的召开、参加者、时间、地点、讨论事项等进行了讨论。中共香港分局负责人方方、潘汉年也根据中央的指示,就筹备召开新政协的具体问题征求了在港各有关民主党派的意见。
与此同时,对于从上海和平津的陆续汇聚到中央统战部所在地河北李家庄的民主人士,如符定一、胡愈之、吴晗、周新民、雷洁琼、楚图南、田汉等,中央统战部也多次组织他们座谈周恩来起草的《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草案)》和统战部起草经周恩来批准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草案)》等,听取他们对筹备召开新政协的意见和想法。
经过反复协商,中共中央在充分吸纳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意见的基础上,于1948年11月25日,同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对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达成了共同协议。协议认为新政协筹备会应由中共及赞成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第五项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组成,计有23个单位参加,其中党派参加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民革、民盟、民进、致公党、农工党、救国会、民促、民联、民建、无党派民主人士。此时的各民主党派排列顺序与中共在《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提出顺序完全一致。
新政协的召开确定了八个民主党派的排列顺序。新政协筹备会议原计划1948年秋季在哈尔滨举行,因全国解放战争的迅速发展,1949年1月31日北平(今北京)解放,遂决定改在北平举行。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批准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不久,随着国共“北平和谈”的破裂和南京、上海的相继解放,新政协的筹备工作迅速提上日程。
在准备新政协筹备会的过程中,周恩来在西柏坡审阅修改了《参加新政协筹备会各单位民主人士候选名单》,并与《关于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协议》等重要文件付印成册,送各方研究协商。
李维汉自1949年3月10日达到北平后,广泛与民主党派、民主人士交换意见、协商沟通,逐个走访了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谭平山、周建人、马叙伦、蔡廷锴等20多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同他们交换筹办政治协商会议和党派工作的意见。5月23日至28日,周恩来、林伯渠又分别约请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负责人,进一步协商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一些具体问题。
经过紧张的筹备工作,1949年6月11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预备会在香山毛泽东住所举行。预备会议讨论通过了《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的各单位代表名单》,确定参加新政协的单位仍为23个,但各民主党派的排列顺序有所调整,为: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救国会、民联、民促、致公党。该排列顺序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进行民主协商、考虑了各方意见后达成的一致。
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参加会议的46个单位中有党派单位14家,除中国共产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外,各民主党派的排列顺序调整为:民革、民盟、民建、无党派民主人士、民进、农工党、救国会、民联、民促、致公党、九三、台盟。
这一顺序与1949年6月形成的《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的各单位代表名单》相比较,新增了九三学社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作为民主党派参加单位。对此,周恩来在1949年9月7日所作《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中进行了说明:“凡是在去年‘五一’前就建立了组织或已开始建立组织,并且很快地响应了‘五一’号召的,就可以作为参加单位。现在参加筹备会的十四个党派单位都是按照这个标准决定的。其中有三个单位,一是九三学社,一是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一是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需要做些说明。九三学社是在抗战后期成立的,在民主运动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并且响应了‘五一’号召。因为当时在国民党的统治之下,不能公开发表意见,所以一直到北平解放时才公开活动。台盟是一个革命的组织,‘五一’前就从事台湾人民的解放运动。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早就筹备,今年才成立,它的前身是青年救国会、民主青年同盟等革命组织,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对革命贡献很大。” 基于以上考虑,九三、台盟成为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并正式列入民主党派的序列。
1949年11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二次代表会议决定将民革、民联、民促和国民党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统一成为一个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因此,之后的党派排序中不再出现民联、民促。救国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认为其政治主张已经实现,遂于1949年12月18日在北京宣告结束,从而退出了民主党派的序列。
至此,以各民主党派参加民主爱国斗争的历史与行动为依据,经过中共与各民主党派的充分协商,并因为民主党派的组织变动,最终形成了目前的中国各民主党派排列顺序。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法的由来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完整提法,有一个长期形成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发端于民主革命时期。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奠定了新的政治基础。
1956年8月,毛泽东在“八大”政治报告讨论稿的批语和修改中,提出“在工人阶级革命政党领导下的多党制”。这是第一次出现的对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提法。10月,中央统战部发出《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几个问题指示》,提出:“长期的多党合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之一。”这是最早出现的多党合作一词。
1979年10月19日,在全国政协和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招待会上,邓小平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这里明显地强调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多党合作的关系,但两者用逗号作了隔开。
1983年6月4日,邓颖超在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开幕词中,使用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多党合作”这一提法,将共产党领导与多党合作合成了一句。
1986年4月30日,中央统战部向中央报送的《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中,对我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作了阐述。7月7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的胡启立对中央统战部的这个报告作出批示:“耀邦、仲勋同志:‘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句,是否改为‘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民主党派合作 ’更为准确。‘各民主党派’有确切的含义,即指现存的八个民主党派,‘多党合作’从文字上看,是泛指。八个、十个,甚至更多也是多党派。建议作如上更动,其他同意。”7月9日,阎明复就关于“多党合作”提法问题分别给胡启立、习仲勋写了函。函中写到:关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的提法,最早是在1956年提出的,以后在邓小平、邓颖超、习仲勋、胡启立的讲话中曾多次提到。这提法是指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民主党派的合作”的含义,仅指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与前一提法不同。建议在提到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时,仍以沿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的提法为好。这一意见被中央采纳。
最早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提升到政治制度层面的是邓小平。他多次讲到多党派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并强调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80年8月,邓小平在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开幕词中指出:“人民政协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它在我国各族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威信。”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主席团委员科罗舍茨时谈到:“比如讲党派,我们也有好多个民主党派,都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
在审阅十三大报告稿时,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一句旁亲笔加上“协商”两个字。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但初期,这个制度在表述上还不十分规范。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就有“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两种表述。后一种表述在“协商制度”前加了“政治”二字。1988年,李先念在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闭幕词中,分别使用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表述。
1989年1月2日,邓小平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根据这个批示,在1月底成立了由中共中央和各民主党派中央组成的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研讨小组。在中央领导同志主持的研讨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其中一种意见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提法不妥。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已经表明了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再用“下”字就会有上下关系的含义,建议采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法为好。这一意见被当场采纳。
“下”字拿掉后,对提法的表述也还没有完全一致起来。比如,1989年2月6日,李鹏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提法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9月29日,江泽民在国庆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提法是“我们实行共产党领导的、为社会主义事业和祖国统一大业共同奋斗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直到当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自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法就正式确定下来了。
“一根头发、一把头发”的由来
“一根头发、一把头发”是共和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针对中国共产党部分同志对民主党派及党外民主人士不重视的现象作出的形象比喻,它生动揭示出了统一战线工作深刻内涵和重要作用,对于加强全党重视统战工作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
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内一部分同志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和居功自傲思想,轻视忽视统一战线,瞧不起民主党派和党外民主人士,看不到他们的作用,对安排他们担任人民政府的领导职务不服气;甚至有的人瞧不起统战工作,说什么“统战路线,地主路线,民族观点,糊涂观点”等。这种“左”的关门主义的思想倾向,严重阻碍统一战线工作的开展。同时,在少数人中存在着敷衍主义和适应主义倾向,对明显的错误观点不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而是一味迁就。这些错误倾向如不克服,就不利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
为提高全党对统一战线的认识,进一步明确统战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各方面统战工作的基本政策,中共中央于1950年3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会上,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作了题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的报告。报告就新中国建立初期统一战线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各方面的基本政策作了阐述,其中着重谈了民主党派性质、作用和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政策。
与会人员根据李维汉的报告,联系本地区统战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讨论。讨论中争论较多的是关于民主党派的性质、作用和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问题。有的人认为:“民主党派应是一个进步分子的团体,应由大到小,由多到少,由政治的复杂到统一,由与我党有距离到无差别,不应在政治上去抬高他们,在组织上去扩大他们,为我们找麻烦。”有的人认为,民主党派是为争取民主而成立的,现在革命已经胜利了,有了民主了,其“任务已尽”,认为“民主党派是包袱”“可有可无”。民主党派只不过是“一根头发的功劳”,等等。
会议期间,周恩来对上述“左”的观点进行了批判和教育。他指出:“各个民主党派,不论称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各民主党派中都有而且必须有进步分子,这样才能与我们很好合作。但不能把民主党派搞成纯粹进步分子的组织。若都是进步分子,还有什么意义呢?里面必须包括广大中间分子及一部分右翼分子。”
会议期间,毛泽东在听取中央统战部负责同志关于会议情况的汇报后,指出:“要充分看到民主党派的作用。有人认为民主党派只是一根头发的功劳,一根头发拔不拔去都没有关系。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是联系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从他们的背后联系看,就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就不可藐视。”
毛泽东强调,其实,他们起的作用很大,从整体看,从长远看,必须要民主党派。要搞好同党外人士的关系,要照顾他们的生活。我们对民主党派在抗战时有 “团结、抗战、进步”的口号,今天应该是“团结、建设、进步”。要团结他们,尊重他们,要给他们事做,使他们进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手掌是肉,手背也是肉,不应分厚薄。对他们要平等,不能莲花出水有高低。要实行民主,现在许多人有好多气,没有机会出。要出的气不外是两种,一种是有理的,一种是无理的,对有理的要接受,对无理的给他们讲道理。我们要有气魄,不怕批评。我们连蒋介石都不怕,还怕民主人士批评?充其量让人骂娘,人家拿《共同纲领》来和我们斗争,就让他斗,让他争。不让批评,他们当面不说,背后一定说,结果会闹宗派主义。所以一定要敞开来让人家说。这些富有辩证关系的指示,深刻阐述了民主党派的作用和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问题,统一了党内思想,明辨了是非,为统战工作指明了方向。
“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提法的由来
在中国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中,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共产党居领导地位,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这是多党合作一个重要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长期历史形成的。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是各民主党派作出的历史选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中和衷共济、团结奋斗。1948年中共发布“五一口号”,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共和国成立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从国家政治发展的大局出发,提出各民主党派不仅要继续存在,而且要适当发展组织,并作必要的整顿和提高,以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为了正确处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实现对民主党派的领导,1956年3月中央统战部在一份文件中指出:“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有着领导(共产党)与被领导(民主党派)的关系。共产党通过自己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的工作,来实现自己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共产党承认和尊重各民主党派的组织独立性,它们自己的事务由它们自己处理,不加干涉。” 这段内容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要实行政治领导,但政治领导并不意味着共产党可以命令、干涉或者控制民主党派,而是要通过宣传工作和政治协商使他们自愿接受共产党的政治主张。
1956年4月,毛泽东总结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并借鉴苏联一党制的教训,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此为指导,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实现政治领导的思想也有所发展。1958年中央统战部在有关民主党派的工作纲要中提出,共产党领导民主党派的正确方法是:“一领导,二放手,有领导地放手。一方面必须抓紧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抓方向,抓政策,抓规划。另一方面,必须放手让各民主党派在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之下,独立地进行工作。对民主党派消极放任,放弃领导,是错误的。不抓方向、政策、规划等重大问题,而在日常事务方面包办代替、处处插手、事事点头,也必然会消弱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就是抓方向、抓政策、抓规划,而不是包办代替日常事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的积极作用,1982年,中共十二大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发展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在实践中也有了新的发展。
1986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明确提出,要把民主党派当作一支重要的依靠力量,真正做到同他们“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在保持政治方向一致的前提下,要放手让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政治领导的主要内容。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党对民主党派政治领导的内涵,“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意见》还在提出“各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的同时,特别强调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为多党合作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保障。
新世纪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2005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再一次重申:“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同时还对改进领导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些思想观点,是我国多党合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发展,为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