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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的退休生活
2020-12-10 | 来源:《文史春秋》

古代官员的退休生活

 ● 朱秀兰


中国古代,官员退休称为“致仕”,即把官职还给君王。如果官员年老体弱,也可主动退休,称为“乞骸骨”,使骸骨得归葬故乡。从周朝起,“大夫七十而致仕”为后来各朝沿用。明代破了古制,文武官员六十致仕;至清代,参将以下的官员退休年龄调整到“参将五十四,游击五十一,都司守备四十八,千总、把总四十五”。

据《资治通鉴》载:汉元帝朝的丞相于定国、大司马史高、御史大夫薛广德三位高官请求退休,皇帝批准后,分别赏赐他们“安车、驷马、黄金六十斤”。

魏晋时期的退休官员会有个类似于“顾问”的闲职。唐代,对于退休官员都举行欢送仪式,敲锣打鼓将其送回老家。三品以上的官员退休以后,恩准在朝廷行走、参与议政。

宋神宗以后,允许带职退休,官员退休时都晋升一级;退休后,仍可加衔晋级。

辽代对退休官员很照顾,规定“老耄者,增俸以休于家”,不仅增加薪俸,保证衣食无忧,还授予荣誉性的官衔与爵位,以示尊崇身体有病的,另派医官随时诊治。

明初规定,三品以上的官员按现职退休,四品以下任现职满三年且无大过者,可升一级退休。至明中期,业绩突出者可升两级退休。退休后参加宴会、祭典等活动,仍享受原待遇。

经济待遇方面,汉代规定,俸禄两千石以上的高官,退休可领取原俸禄三分之一的养老金。也有特例,汉章帝元和三年(86年),贤官第五轮申请退休时,被汉章帝赐“以两千石俸终其身”,并加赐钱五十万、公宅一所。

“唐致仕官,非有特敕,例不给俸。”除非皇帝特批,否则的话,唐朝官员退休后没有退休金,但能得到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

宋代“国初循用唐制,至真宗乃始诏致仕官特给一半料钱,盖以示优贤养老之意”。宋真宗除给退休干部发半薪,还给他们加级,叫“迁秩”。但迁秩是要经过考核的,“须有清名及劳效”。

明初曾规定退休官员食原俸,但很快就取消,一般情况下不给退休官员发退休金,家里实在太穷的话,根据个人申请,“有司月给米二石,终其身”。清代基本按照明代的退休制度执行。

古代官员有“致仕悬车”的做法,既然退休了,就安享晚年。文化素养较高者,退休后常常著书立说,传播文化。当然,也有不少退休官员依然关心政事。

东汉桓帝延熹九年(166年),太仆杜密因党锢事起,免归乡里后,仍常常到地方官府里谈事情。同乡还有位官员叫刘胜,退休后,就不问官场之事,“闭门扫轨,无所干及”。地方长官很烦杜密,就委婉地对杜密说:“现在,朝里的公卿大夫们都夸赞刘胜是个清廉高洁的人啊!”杜密一听就明白了,回答说:“刘胜是朝廷大官,受到你们地方官员的礼遇,但是,他明知是好事、好人却不表扬、推荐,听到不好的事情也一言不发。为了保护自己,形同寒蝉,这是罪过啊!而我只要发现人才和好的行为,就一定向你这位父母官汇报;见到违反道义、丧失节操的不良之士,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纠正,使得你能做到赏罚都很公正。你想,你美好声名的鹊起,不是也有我的一点微小作用么?”

但从史料来看,史上绝大多数官员退休后,都是优游林下、安享晚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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