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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磅礴力量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综述
核心阅读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指出:“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是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新时代广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是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战略工程和重大使命。为推动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自治区政协把“建立健全保障措施和推进机制 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列为2022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议题,凝心聚智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言献策。
扎实深入开展调研
打牢协商议政基础
“协商议题主题鲜明,意义重大。”
“专题调研扎实深入,建议富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各级政协紧密联动,协同配合,参与面广、参与程度深,充分展示了我区政协助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担当和作为。”
……
9月23日上午,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举行的分组讨论中,常委们由衷地点赞,言语间无不流露出对助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期盼与兴奋。
高质量协商议政离不开扎实深入的调查研究。从组织委员和专家学者深入基层调研视察、赴外省考察,到委托各市政协协同调研、组织开展委员随机走访调研,再到读书群学习讨论、线上线下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为扎实开展好此次协商议题的专题调研,自治区政协做足了功课、下足了功夫——
自治区政协主席孙大伟率队赴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并审改调研报告,各位副主席对调研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围绕这一议题创新开展“一题多团”委员视察活动,先后组织1个常委视察团、3个委员视察团,分赴百色、柳州等市视察;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各级政协委员深入基层各类单位、不同场所调研了解我区各地保障和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情况,截至7月底,共有6076名委员参加随机走访调研,并向调研组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建立“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广西政协读书群,引导委员围绕调研专题开展学习讨论,先后有304名委员通过读书群发表意见建议;各市政协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专题协同调研,为调研组提供了大量客观的分析材料;调研报告形成后,分别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宗委等12个区直单位征求意见。
各党派团体和自治区政协常委立足自身工作岗位和研究领域,也纷纷深入开展调研,踊跃提交发言材料,积极为助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支招献计。
9月22日,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开幕后,与会常委聚焦协商议题,紧密结合专题调研报告和自身调研情况,围绕5个分专题进行了深入讨论,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积极建言献策。
建言加强党的领导
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本质特征,也是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如何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确保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正确政治方向?调研组提出,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论断,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特别是广西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自觉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完善领导体制,成立自治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明确任务责任,形成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促进各级党委(党组)把示范区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总体部署、调研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各职能部门自觉扛起责任、创造性地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相关政策文件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给予倾斜支持;着力做好增进共同性的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宣讲,推动各级各部门顺应时代变化,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根本政治保证。”陈丽华、王建毅、莫达流、谢昆或等常委建议,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注重在少数民族青年中培养发展党员,健全基层党员干部服务联系民族群众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巡察、政绩考核和绩效考评,形成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全社会广泛参与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示范区建设,扎实做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进团结和推动发展等工作;把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党建工作安排重点,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国情区情形势教育中夯实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思想基础。
呼吁补短板强弱项
力促工作提档升级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也是我区民族工作的“短板”和“弱项”。
通过调研了解到,目前,我区还存在“缺乏对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成功实践的规律性认识和系统研究”“‘试点’的领域和范围偏小、任务不够明确、推进力度偏弱”“对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典型培育不够”等短板和弱项。在对政协委员随访调研中,不少委员认为,广西继续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不够明显。
对此,调研组建议,对标对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要求落实到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抓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跟踪、评估,不断巩固、提升和扩大其创建成果;明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瞄准靶向,精准发力;突出抓典型、树标杆,把“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作为广西民族工作的主要努力方向,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经验总结和示范推广工作,统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试点,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具体指导;制定实施计划,积极推动打造形成由一个特色鲜明的全国示范市、一条跨区域多省联动的示范长廊、一个深化东西协作的民族工作先行区、一条固边兴边富民的民族工作联建带的“四个一”示范工程,组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体系。
“自治区部署并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提出了以‘四个一’示范带动为主要内容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体系,意义重大。”庞卡、陈远明、林振龙、周少波等常委呼吁,坚持把兴边富民与民族团结进步紧密结合,支持边疆民族地区在先富带后富帮扶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广西实现共同富裕大格局提供范例;依托我区与广东毗邻的贺州、梧州、玉林等市,把桂粤交界区纳入深化东西协作的民族工作先行区加以规划,充分发挥独特区位优势、更好地服务和融入东西协作新发展格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快高质量发展,推动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成果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有效衔接;把创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长廊”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增强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规划是示范区建设的‘路线图’,也是行动的‘时间表’‘铁规矩’。”石国怀、潘巍、陈军等常委提出,应进一步明确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全区开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指导;结合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民族工作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进行整体谋划,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协调推进机制,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最终达到预期效果;持续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倾斜,统筹协调发展,提升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支招抓好宣传教育
合力讲好广西故事
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是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战略工程和重大使命,必须突出规划引领,强化要素保障,抓好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合力讲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广西故事。
“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是改革之举、创新之策,必须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调研组认为,应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对我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系统谋划。同时,加大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的支持力度,确保有形、有感、有效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
增强意识、凝聚共识,离不开强有力的宣传教育。调研组建议,构建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党员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实施“互联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
曹坤华、韦文晋、吕剑枫、毛艳琼、丁丽华等常委呼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一体化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融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实践转化、见行见效;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各级各类学校教学、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等平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寓于全民创建工作当中;充分利用各种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一批政治性强、内涵丰富、意蕴厚重、接受度高,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展示,进一步增强各民族作为中华民族一分子的自豪感和认同感;创建一批教育研究基地,加强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着力推出一批既具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厚度的研究成果和专题课程,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统筹优化各类宣传教育资源,在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上下功夫,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格局,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杜伟、肖明贵、罗扬生、罗诗明等常委建议,对标“有形、有感、有效”,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挖掘民族团结资源,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标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用鲜活的感人故事、励志故事、好人好事打动人、激励人、凝聚人,探索出一条富有壮乡特色的创建之路,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壮乡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深层次认同;挖掘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引领各族群众自编自演文化节目,宣传党的政策、讲述民族团结好故事、赞美新时代好生活,引导各族群众在理想、信念坚定,情感、文化上高度认同;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和理论研究基地建设,开展历史文化的学术研究,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自知、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豪感;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纳入校园教育,打造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文化认同,营造浓厚的中华民族文化氛围,以文化认同为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献策强化法治保障
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关键环节。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过程当中,必须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调研组建议,加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地方立法工作步伐,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地方立法经验,抓紧研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规和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加强对民族关系的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调处、民族领域政策决策风险评估、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防范化解等工作机制,提高涉及民族因素的网络安全监管和舆情应对能力;将民族政策法规纳入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开展全民化、常态化宣传,让民族法治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氛围。
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进行修改,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对此,邓金玉常委呼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结合广西实际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转化为具体规定、具体措施,明确具体职责,依法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
黄东、农锷等常委则建议,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提升为制度设计,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政策性、制度性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定完善民族工作法规政策,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实行靶向治理,找出各族群众心中的“结”、地区治理工作的“难”,精细化制定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提升治理有效性和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