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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前发力 整合资金 振兴乡村
——自治区财政厅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纪实
财政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自治区财政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厚植广西生态优势,集中财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扎实做好就业和增收“两篇文章”,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
加强衔接资金管理
实现乡村产业振兴
2022年,广西筹措落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7.15亿元,较上年增长5.12%,投入产业的衔接资金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达119.47亿元,占衔接资金总量的52.6%,其中,中央资金产业占比57.57%,高于国家考核2.6个百分点且比2021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自治区财政厅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以产业兴旺为第一动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探索建立特色优势产业储备清单制度。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创新开展市县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储备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分配2023年衔接资金的政策因素,倾斜支持和培育联农带农富农效果显著的产业项目。二是召开现场会观摩推广经验。牵头组织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召开全区衔接资金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现场推进会,组织各县现场观摩学习衔接资金发展产业的典型经验做法,启发各地探索创新产业发展思路。三是选树联农带农富农典型。系统总结“10+4”(金融服务、消费帮扶、代种代养、以奖代补、入股分红等10种支持方式和订单联结、股份联结、服务联结、产业融合联结4种联农机制)产业扶持模式,并从市县遴选一批优秀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推动提升产业帮扶覆盖率。
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6.8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03.14亿元,自治区资金43.74亿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10亿元,增长7.3%。2023年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确保全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且不低于2022年水平,自治区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50%。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为了巩固我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多方筹措资金,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不断完善“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财政支农投入格局,为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支撑。
要实现乡村振兴工作目标,需要充足的财政资金来作支撑。广西54个脱贫县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更需要财政资金支撑。2022年,54个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中央的16个大项、自治区本级12个大项及部分市级、县级财政涉农资金,规模超过120亿元,统筹安排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其中,投入到农业生产发展超过60亿元,占比超过一半,充分体现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为过渡期内进一步强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促进完善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提供了有力依据;组织专门人员力量,分别于2022年4月、9月对脱贫县上报的统筹整合方案进行会审,并督促指导脱贫县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脱贫县整合资金使用进度按月进行通报,督促脱贫县加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力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工作。
支持生态脱贫成果
增强乡村振兴活力
支持巩固与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是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022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集中财力支持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扎实做好就业和增收“两篇文章”,持续增强乡村振兴活力。
筹措补助资金,保持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稳定。共筹措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5.02亿元,支持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选聘生态护林员6.4万名,人数同比增长12.7%,选聘人数恢复到2020年同期水平,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实现“家门口就业”,有效管护森林资源7900万亩,实现生态保护与精准脱贫两不误。
多渠道筹措产业发展资金,加大特色林果业发展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油茶产业发展资金4.77亿元,支持实施油茶林新造、低产林改造、高产示范林建设等,支持创建茶油品牌、培育油茶龙头企业、建设加工园区,加快推进油茶“双千”计划,助推广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22亿元,支持发展壮大特色林业和林下经济,扶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林下经济示范项目29个,累计建成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个,惠农人数预计超过600万人,林下经济联农带农能力进一步增强;筹措自治区花卉产业发展补助资金0.13亿元,支持打造花卉产业示范基地,增强花卉产业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花卉产业发展。
多方统筹专项补助资金,促进规划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统筹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亿元,支持全区1011个行政村编制村庄规划,加快推进全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促进规划编制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衔接,有效指导各地在开展县域村庄分类布局的基础上,重点选取“两高两道”沿线、重要旅游示范带沿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重点发展和需要进行较多开发建设等的村庄作为村庄规划编制重点,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统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推动农村人居环境风貌不断提升。统筹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6个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厕所改造工程、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工程等,推动乡村环境不断改善、乡村风貌不断提升、生态宜居指数不断提高。
全力推进粤桂协作
乡村振兴成效显著
粤桂协作是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推动粤桂两省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各项协作。2022年以来,广西获得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17.59亿元,较2021年增加0.5亿元,增长2.94%。截至2022年11月底,广西共实施帮扶项目371个,启动实施率100%,完工率超过90%。粤桂协作资金支持各协作帮扶县,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及时下达资金,强化项目实施。2022年4月,自治区财政厅积极配合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广东省粤桂协作工作队,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大力支持少数民族自治县和边境县发展,并及时将粤桂协作资金分配下达到有关协作帮扶县,有力保障了2022年度粤桂协作项目尽早开工。
出台管理办法,强化资产管理。积极配合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研究出台《粤桂东西部协作项目资产管理细则》,紧紧围绕确权及管护两个重点,明确粤桂协作项目资产确权方式,制定运营管护和监管责任清单,指导相关部门、经营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组织切实履行运营管护和监管责任。
定期通报进度,强化督导调研。牵头成立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资金保障专责小组,每月定期对包括粤桂协作资金在内的乡村振兴领域重点资金支出进度进行通报,每季度召开全区会议部署阶段重点工作并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调度、开展实地督导、监测全区动态,切实提升粤桂协作资金使用质效,加快粤桂协作资金支出进度。
记者 黄 骏 梁海珍 通讯员 温 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