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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 罗 军
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长期以来,广西农信社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扎根县域、服务三农、支持小微,是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主力银行,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3月末,资产总额达12330亿元,存款余额达10355亿元,贷款余额达7737亿元,成为全区首家也是唯一一家迈进资产、存款规模“双万亿”行列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市场份额分别排在全国农信系统第2位、第7位。
乡村振兴,金融先行。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需要高度结合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新形势新变化,在组织体系、保障体系、监管体系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一、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不断优化涉农金融供给
在服务体系上“扩面”。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通过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增加金融便民服务点建设,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让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加速向乡村地区下沉延伸,打通金融服务“三农”的“最后一公里”。在服务创新上“提质”。优先向乡村振兴领域配置低成本资金,增加乡村建设中长期信贷投入,加大对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环境改造提升等乡村振兴工作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创新发展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涉农主体融资便利度,降低农村融资成本。在服务方式上“增效”。加快数字化转型,赋能乡村振兴。通过打造数字化的金融服务平台,推出流程短、环节少、效率高的农村金融产品,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农村金融服务协同发展,把更多优质的金融资源精准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政策制度保障。通过构建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差异化监管等政策保障体系,提高涉农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强化部门间信用数据共享,依托大数据建立更精准的农村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提高农民用信、守信意识,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诚信环境。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乡村振兴重大融资项目提供担保,建立和完善银担合作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增加财政补贴,扩大符合补贴条件的保险种类,为农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监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监管方式
完善农村金融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建议金融监管部门结合农村金融领域发展特点,实行差异化监管标准和措施。改进农村金融服务考核体系,适度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中小银行正向激励,通过定向降准及再贷款、再贴现等优先支持,提升农村金融市场活力。加快引入信息化手段,改进金融监管方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搭建企业信用平台,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和共享等制度,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共同谱写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新篇章。
作者系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