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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讯 近年来,田林县政协深化“有事好商量”机制,创新“协商进法庭”方式,采取“政协+法庭”“委员+法官”“5+N”“线上+线下”等协商模式,展现人民政协所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1+1+N”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协商进法庭”工作的全过程。田林县委把“协商进法庭”工作列入该县深化改革的试点,要求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推动民主协商向基层延伸。印发《田林县政协“协商进法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县政协及县人民法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重要作用。构建起“1+1+N”责任体系,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搭台、法院调解、各方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5+2+1”强化协商暖民心。在县城、浪平镇、定安镇、旧州镇、八桂瑶族乡设立5个“协商进法庭”调解议事厅,把“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和基层治理工作相结合。实行县政协和县人民法院2名主要负责人共同联系指导1个协商议事厅,构建为群众提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民生司法协商平台。该县高龙乡的黎阿公和吴阿婆因与女儿、女婿发生争执,在空置土地上搭建简易房居住,日常靠捡废品为生。两位老人向法院起诉女儿,要求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并承担医疗费用。县人民法院和县政协联合相关部门及时介入,成功协调解决了老人的住房用地、赡养费和医保问题。
——“1+3”强化机制促规范。“协商进法庭”以不干预司法为工作底线,通过建立一整套制度,明确协商范围、协商流程、协商要求,解决了3个问题:“谁来协商”“协商什么”“如何协商”,避免了工作推诿、群众找不到人解决等问题。2022年5月,由于合同纠纷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某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文某将六隆镇某学校起诉到了八桂法庭。为更好更快化解纠纷,八桂法庭决定借助“协商进法庭”平台开展调解,并按协商规则邀请县党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县教育局、八桂瑶族乡政府、六隆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等,与原告、被告在八桂法庭“协商进法庭”调解议事厅开展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场合同纠纷“拉锯战”就此画上句号。
——“1+1”温暖协商效果。聚焦群众反映突出、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的赡养纠纷、邻里纠纷、劳务纠纷、医患纠纷、山林纠纷等问题,开展诉前(庭前)协商调解,使矛盾纠纷化解耗时更短、处理更快、成本更低、效果更好,充满人情味。潞城瑶族乡的杨某两兄弟,因山林界线问题发生纠纷,县乡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无果,成为一大“难案”。该县乐里镇“协商进法庭”调解议事厅建立后,通过“5+N”模式邀请多方共同协商调解,最终达成共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最终得以化解。“协商进法庭”机制运作以来,成功化解纠纷60余件,累计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180多万元。 (李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