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七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本报南宁讯(记者 黄富强 通讯员 李明鲜) 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七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被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广西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黎安新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违规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费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挪用公款及受贿,涉案金额380多万元;柳州粮库公司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刘国金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购销、粮库建设项目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241万元;钦州粮库原主任伍祥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虚开结算凭证骗取公款、贪污和受贿等,其中收受贿赂共计60.5万元;百色粮库原主任陆学文在市本级应急成品粮承储工作当中,未能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市应急成品粮储备数量长期严重不足、应急成品粮权属不清、违规套取补贴等问题,同时还存在收受贿赂50万元;来宾粮库原主任梁灵雄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122.8万元,并单独或伙同他人以虚增购粮款的方式套取公款。上述五人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倍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外,合浦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局长李小林先后7次指使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以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下属单位工作经费、维修经费及管理费等归个人使用,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281.2万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灵山县石塘粮所原主任韦杰雄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粮食补贴资金损失212.34万元,并帮助他人违规获得粮食项目奖补资金,从中收取贿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通报指出,自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粮食等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挖彻查了一批涉粮腐败典型案件,推动出台了一批加强粮食购销监管制度。上述典型案例,均是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查办,反映出当前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存量尚未见底、增量仍有发生,特别是监管缺失、执法不严等问题较为突出,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施治、实现根治任重道远。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自治区党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根治系统性腐败的坚强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查处的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将集中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围绕粮食收购、存储、轮换、销售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以陈顶新”、空进空出、压级压价、吃拿卡要,以及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扎实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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