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是辅助市场调节、促进科技创新的有效手段。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
但记者近期在多地调研了解到,由于发放、使用、监管环节的漏洞,少数干部和企业存在利益输送,导致部分涉农涉企财政补贴被套取,相关监管体系亟待完善。
骗补套利手段多样
近年来,为助推乡村振兴、企业技术革新,惠农惠企补贴持续增加,但部分行业和地方财政补贴不及时、不透明、不精准,一些企业和干部打起了歪主意,以多种方式骗取涉农涉企补贴。
有企业通过生产低劣农机骗取购置补贴。2023年底,河南赛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被曝专门生产质量低劣的水稻侧深施肥机,在部分省市骗套每台5000元的农机购置补贴,涉及金额超500万元。一家农机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有的“作坊企业”生产、销售的农机质量差,虚标价格,农民购买后无法使用成为“僵尸农机”,形同一堆破铜烂铁,导致国家补贴资金白白浪费。某地审计干部说,骗取农机补贴还存在“以旧顶新”、虚开发票骗补等现象,有的经销商和农户之间没有真正的销售和购买行为,而是通过虚假发票和合同骗取补贴;还有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只负责发放补贴,并不了解农机的使用情况。
另有部分企业通过造假,“空手套白狼”套取补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近些年加快普及,有力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但有基层干部与企业利用监管、验收漏洞套取补助资金。去年,重庆市某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如2021年该区一个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公司为8个村提供水稻机收服务,每亩补助50元。但这家公司实际并未按合同约定开展水稻机收,而是通过向各村支付劳务费,伙同各村制作提供虚假资料,以“空手套白狼”方式套取水稻机收补助资金39万元。
还有个别干部把补贴当做“自留地”,给不符合申补条件的企业“开后门”牟利。
重庆市某区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苏留昶奉行“想要补助先交钱”,其所在的科技部门拥有较多的项目引入指标和惠企资金,他凭借“一把手”在审核、管理、评审等环节的关键作用,对经手的项目“雁过拔毛”,想方设法从中捞取好处。
例如,在对某企业提交的申请奖补资金相关材料进行把关时,苏留昶找到该企业负责人,故意向其透露自己欠债的信息。为了顺利申请到奖补资金,企业负责人被迫向苏留昶的债权人支付70万元,并以“行贿人转款—债主账户收账—直接冲抵债务”模式,掩盖受贿真相。通过这种方式,苏留昶收受贿赂共计218万余元。在这类行为中,当事双方形成长期“交易合作”关系,以及隐蔽的利益输送链条。
除了在奖补资金上直接做手脚外,苏留昶还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后门”,使得奖补资金多发错发。他长期与某公司负责人搞利益输送,明知该公司不符合奖补条件,还帮其出谋划策、争取补助,最后让该公司获取到不应享受的租金和研发经费补贴共计375万元。
为了避免骗补,一些地方的财政补贴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相当于企业项目结题后再给补贴,易导致企业急需用钱时得不到补贴,没有起到“雪中送炭”的效果。此外,一些地方为了促进企业发展,财政补贴金额不少,但发放使用不够透明。还有的补贴资金资格审定不精准,申报产业奖补资金的企业干什么行业的都有。
监管环节存在“纸上验收”等漏洞
记者采访发现,涉农涉企补贴之所以屡成“唐僧肉”被骗补、套取,与补贴资金种类多数量大、验收监管不严、相关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等有直接关系。
受访企业和干部表示,目前各类补贴资金量大面广,来自不同部门,给资金使用、审计、效果评估带来较大困难。
某上市企业不久前发布公告,共获得80多项政府补助,包括税收返还、社保稳岗、人才奖励、产学研项目等,从几百元到上百万元不等。有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地方财政补贴有一套规则,但是怎么用还是企业决定,用了之后效果怎么样有时只要报个数据就行。东部某市财政部门干部说,当地种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补贴资金1.4亿元、涉及群众近6万户,监管上难度不小。
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赛男认为,少数补贴经办人员监守自盗套取财政补贴,隐蔽性强、较难查处。黑龙江一些基层干部说,在涉农补贴犯罪中,虚报土地面积成为常见手段,在一些村“书记和会计两个人就把这些事安排了”。而查处相关行为取证难。以虚报大豆种植面积为例,秋收后地面作物被清除,难以分辨所种的作物品种。
同时,“纸上验收”、监管缺位给了骗补可乘之机。重庆市某区纪委监委发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被套取反映出相关监管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在部门复核中搞形式、走过场。比如,该区一个镇相关领导和具体负责水稻机收审核验收的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没有到现场实地验收水稻机收情况,便在农服公司提交的虚假资料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某省2023年审计发现,有多个市县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监管不力,项目存在虚报面积套取资金、超标准发放补助资金问题。
健全全周期监管体系
受访干部和专家认为,涉农涉企补贴骗取、套取禁而不绝,不但影响财政撬动效应发挥、破坏公共利益,还易滋生贪腐,建议全流程、全周期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首先是健全完善补贴资金申领使用流程。规范资金发放审核验收,公开补贴项目在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等环节信息。对当前补贴资金令出多门、交叉重复的情况加强统筹整合,避免财政补贴分散化、碎片化、撒胡椒面。科学设置补贴评价体系,特别是科技创新补贴应投快、投早。考虑建立补贴“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相关企业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取消其今后申请资格,并给予相应惩处。
其次,要加强审计、评估等环节,扎紧制度笼子。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应经常性审计、常态化监督,对高效使用财政资金的予以进一步支持,对低效和无效的及时取消、追回。对资金密集、自由裁量权较大的单位和关键岗位,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集体研究、联合审核等监管制度。
此外,还要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效能。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打破部门壁垒,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账目数据库,实现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等实时跟踪。(周 凯 王 志 黄 腾 吴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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