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粮食购销领域执法监管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 瑾
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
调研组查看粮食储备情况
“清廉粮仓建设”实践活动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2024年以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把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作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重中之重,围绕依法管粮管储总体目标,强化粮食购销执法监管,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有力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和储备安全。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粮食质量、统计调查、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820个(次),开展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共巡查571家,政府储备粮入库质量全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广西在2024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粮食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相关工作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领导、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自治区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
聚焦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突出抓好购销领域监管
着力强化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突出抓好“四个坚持”,重点抓好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坚持高位推动,扛稳政治责任。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和专题工作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领导同志的部署要求,组织召开全区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年中工作会议,研究工作举措,推动出台落实粮食收购政策、执法监督执纪、整治不正之风等工作指导性文件,全力强化粮食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质量监管,确保储备粮安全,切实扛稳扛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坚持定期调度,狠抓监管落实。建立“每周一调度一报告”制度,就粮食收购、巡视整改等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紧盯“人、责、粮、库”4个关键点和粮食收购、储存、销售3个重点环节,加强“穿透式”监管;定期召开粮食收购工作阶段小结会和粮食质量安全研讨会,协同相关区直单位举办全区稻谷补贴粮食收购工作培训班,切实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系统谋划推进监管工作落实落地。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调研督导。围绕广西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短板弱项,局主要领导多次率队到广东、湖南、四川等省开展工作调研,向先进省份学习经验做法;局领导带头深入各设区市基层粮库、收购企业、农家庭院、田间地头开展一线调研,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联系服务各设区市和局直属粮食企业,精准指导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国务院食品安全考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协调解决粮食收购难点堵点。
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执法监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系统开展全员学法用法,开展执法督查业务培训、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业务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和专题座谈会、业务骨干领学、案例讨论、集中授课等方式,深化对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理解,全区行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均达到每人60个学时以上,全员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队伍法治意识和监管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监管,深入推进依法管粮管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4年我区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工作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聚焦做好粮食安全保供
强化粮食市场调控监管
紧紧围绕粮食市场“量足价稳、运行有序”的目标,在粮食收购、质量监测、市场预警等方面下足功夫,进一步严监管、稳市场、添动能、保安全,不断推动全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上水平。
强化服务保障,推动收购提质增效。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优化稻谷补贴收购政策,安排补贴资金3.08亿元,提高本年度的收购基准价格,全力确保全区粮食收购有力有序;协调推动财政部门对按计划售粮的生产者给予相应售粮补贴,通过“优粮优价、优粮优补”的政策稳定种粮农民收益预期。以“人等粮、仓等粮、钱等粮”的务实举措,激发粮食市场购销活力;优化服务举措,采取预约收粮、延长收购时间等措施,在全区53个收购县设立388个收粮点,支持农民顺利售粮,缩短售粮排队时间,让售粮者感受到更便捷的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完成稻谷补贴收购78.53万吨,占年度收购计划98.2%,同比增加2.15万吨。
强化监测预警,着重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发布粮食生产、储存和消费数据,及时掌握粮食安全动态,通过数据分析与模型预测,建立粮食安全预警机制,紧密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储备企业和加工企业联动,及时补充地方成品粮油储备;强化粮源组织调度,按照国家对产销平衡区“不低于4个半月市场供应量”的要求,调整完善全区粮食储备规模;目前全区口粮品种储备比例不低于70%,地方粮油储备库存充实;全力夯实应急保障基础,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粮食应急预案全覆盖,目前全区共有粮食应急保障企业2215家、应急供应网点1653家,有力保证全区粮油产品供应不脱销、不断供、不断档。
强化质量监管,严把收采质量大关。统筹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按照每万吨粮食产量1个样品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新收获粮食计划抽取监测样品1381份,完成率100.1%。同时加强政府储备粮食入库、储存、出库重点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做好收购、集并、运输、转储等工作,严把粮食收购、采购质量关,加强对粮食经营者、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等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收购优质稻完成质检报告33.83万吨,合格率100%,补贴收购普通稻完成质检报告13.63万吨,合格率100%;粮食增储任务全面完成,验收合格率100%,确保储备粮质量安全。
聚焦粮食收储执法监管
提升粮食行业监管效能
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案件,形成执法威慑,实现粮食产购储加销全领域、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健全完善信息管理。健全完善粮食经营者、执法督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出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运行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721家企业已完成信用评价,监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对全区各级政策性储备粮库点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设备监控和视频监控对接,全区392个储备、收纳库点全部链接自治区监管平台,实现政策性储备粮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充分发挥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前哨”作用,畅通执法监管渠道,2024年全区核查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举报案件线索18件。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协调联动执法检查。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涉粮职能部门建立协同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协调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采取“统一抽调、混合编组、相互交叉、本地回避”方式,开展市际交叉检查,共抽查124个储存库点,加强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形成“督导+整改+问效”的工作闭环,严格落实政策性粮食属地监管和协同监管责任,以“拒收、打白条、套取补贴”为小切口,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全力确保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依法从严查处案件,督促企业履行责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对粮食收购企业的执法监督,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粮食收购和销售检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依法对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89件,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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