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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
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自治区政协委员建言激发消费活力释放内需潜力
2025-11-22 | 来源:广西政协报

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

——自治区政协委员建言激发消费活力释放内需潜力

□ 本报记者 蒋艳丽

 

  “网购商品有问题,跨境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昂,最后只能自认倒霉。”“直播带货看着心动,买回来心痛,货不对板,取证难、投诉更难。”……当前,消费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引擎,然而,“维权成本高、程序繁、耗时长”等问题,仍像一根根“软钉子”,刺痛着消费者的心,也抑制着消费潜能的充分释放。

 

  针对这一关键瓶颈,自治区政协将“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根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列为2025年界别协商议题,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一线,为打通消费堵点、激发市场活力查病灶、寻良方、献实策。

 

  “想消费但维权有点难”:成本与难度成拦路虎

 

  “面对几十元的小额纠纷,走诉讼程序耗时耗力,维权成本远高于商品本身价值,许多消费者最终只能选择放弃。”柳州市政协相关负责同志在自治区政协界别协商会上的一席话,道出了无数消费者的无奈,程序繁、成本高,严重挫伤了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

 

  这并非个例。当前,消费领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新业态层出不穷,直播带货、大数据杀熟、预制菜、跨境消费等新兴模式让传统监管措手不及;另一方面,维权渠道不畅、举证困难、成本高昂、跨境法律适用冲突等问题,成为挡在消费者面前的“拦路虎”。与此同时,部门协同不足、行业自律乏力、社会监督参与不深入等问题,也让维权效果大打折扣。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单一部门能独立完成,必须打造法治引领、数智赋能、社会共治的新格局。”自治区政协调研组在深入走访后认为,近年来,广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西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消费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全力挖掘消费潜能、激发消费动能、形成消费势能。然而,规则体系不完善、司法效能待提升、多元共治机制不健全、涉外维权难度大,仍是当前面临的四大突出挑战。

 

  多方建言:筑牢法治根基,打通维权通道

 

  为全方位守护好百姓权益,各界别委员聚焦痛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南宁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1%,但新兴消费场景法治供给不足,社会共治机制存在短板,制约了消费高质量发展。南宁市政协代表邓亚平提出,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消费者权益保护,利用智慧监管搭建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推动监管模式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警”与“智能化解”转变,努力构建“事前预警、事中干预、事后分析”的全链条智能化保护机制。

 

  “打通维权堵点,必须提升司法与调解的效率。”调研组提出,以数智赋能司法,设立消费纠纷速裁团队,推广“小额诉讼绿色通道”,并利用区块链技术固化电子证据,大幅缩短维权周期。

 

  南宁市政协委员代表付建文分享了本地经验,建议建立“小额纠纷快速鉴定”机制,实现“1小时响应、3日内调解”,并在社区设立“消费维权驿站”,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完善线上线下智慧监管体系,密切跟踪消费领域新变化,及时发布典型案例,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市场行为,有效应对新兴领域消费纠纷带来的挑战。

 

  “维权‘有章可循’,法治是根本保障。”民盟界别委员黄瑞河认为,应加快制定《广西消费新业态监督管理条例》,并建立“法治需求智能监测平台”,利用12315投诉数据、电商纠纷案例等资源,分析高频投诉领域,推动法律条款与新业态同步迭代,实现精准立法、动态更新。

 

  共青团界别委员苏圆圆将目光投向跨境消费维权,建议推动建立跨境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ODR),在边境地区设立“跨境消费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广泛吸纳外语人才、法律专家加入,制定标准流程,明确中外法律适用衔接规则,切实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和成本。

 

  “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凝聚最广泛的社会力量。”总工会界别委员周玉娟提出,应设立消费维权公益基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调解、鉴定及法律援助;同时推行“吹哨人”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质量造假,形成监督合力。

 

  部门响应:协同联动,将“建议清单”转为“成效清单”

 

  委员们的精准建言得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威助回应,将大力推广“消费纠纷小额诉讼+互联网庭审”模式,探索对5000元以下争议案件开通在线速裁绿色通道,并积极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固定电子证据,破解网络消费举证难问题。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陆丽洁表示,将积极推动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细化对直播带货、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等行为的限制条款。同时,深化12315站点建设,打造“一站式”维权窗口,并加快建设广西智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投诉高发领域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

 

  自治区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熊瑞江承诺,将加强消费领域地方立法,特别是新兴业态监管方面的立法进程,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此外,将持续优化消费纠纷化解模式,在边境地区打造中越民商事调解中心,为跨境维权提供法律支持。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副主任李剑思介绍了我区网络空间治理成效,2025年以来共清理侵权、假冒等不良信息250多条,处置违规账号21个,并将持续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强化消费领域舆情风险防范。

 

  “消费是民生改善的晴雨表,也是经济循环的关键引擎。”随着各方共识的凝聚和一系列务实举措的落地,广西正朝着“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的目标稳步迈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正在八桂大地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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